小而说之
胃虫
序(朱甲) “朱甲!我要把你的《胃虫》改成小说!”子明劈头盖脸的说了一句。 “……” “好!就算你答应了。我开始写了!” “……” ——光荣! 这辈子写的东西第一次被别人改写,就像以前写的东西第一次全班朗读、第一次刊物发表、第一次别人转载一样的光荣! 最初有关《胃虫》的冲动其实是想创造一个可变空间舞台,随幕次场次而逐渐拥挤。让外部形式、内部剧情同时来挤压人物,表现环境中个体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与大环境的矛盾。 将小说改为剧本者不在少数,然而将剧本改为小说的难度却是非常之大。没有了演员、舞台、灯光、音响等诸多表现手法,限制颇多。而子明兄则选择了第一人称的角度,娓娓道来,——这确实是话剧较小说所不及的。 最值得一提的是,对子明兄的文笔,是仰慕已久的:下笔犀利,行笔诙谐,收笔留香,一气呵成,余音绕梁。——不可多说,多说则与广告无异! ——就此打住。 一 我叫Jack,和我的老婆Rose生活在一起。不过,我们并没有多么惊天动地的爱情,因为我们只是两条虫子——两条寄生在人类胃里的虫子。 已然记不得是什么时候了,那一天我睁开了眼睛,见到了Rose。然后,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她成了我的老婆,我们就开始在这儿生活。 二 我和Rose没有孩子,所以她现在还够不上良母的资格,不过这并不影响她成为贤妻。我实在无从得知她一天到晚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我只知道她好像越来越招我烦。譬如吃饭的时候,她就一定要祷告感恩——据她说如果不祷告的话,我们的主人没准儿就不会再赐给我们食物了,所以我们要知道感恩。我call,就这种难以下咽的食物还值得感恩? 这还不够。Rose说,我们不但要感恩,而且要虔诚地、心无杂念地感恩。 啊,我尊贵的主人啊——感谢您赐给了我们这些美好的食物,这些食物真的很棒,我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你大爷的。 三 打扫。打扫。打扫。我的老婆,Rose,又在打扫?!打扫干净了马上又会被弄脏,收拾干净了马上又会变乱。烦不烦啊,你?! 这TMD又算是什么环境?夹杂着臭味,让人不敢呼吸的空气,永远打扫不完的污水和垃圾——我们竟然成天窝在这种鬼地方!这过的是什么日子,什么生活?这是个什么家?是的,我是在这儿认识了Rose,和她成了夫妻,开始住在这儿,一直住在这儿——于是我们就要老死在这儿?在这儿,我们甚至只能看见对方,连自己是什么样的都不知道! 除了打扫,还能干什么;就算你自己不打扫,至少也不能妨碍我打扫吧。她说。 我不得不承认,她说的对。 四 外面。外面?外面!对了,外面到底是什么样子?突然有一天,这个词语从我的大脑闪过。 也许,那是个阳光灿烂的地方。 也许,那里遍地都是绿树和鲜花,充满了花的香气。 也许,外面的天空飞着小鸟,它们在愉快的歌唱…… 还有——我不经意间瞥见了正在打扫的Rose——和她在外面做爱,也许会别有一番情趣——那将是怎样一种享受啊! 不行,我要出去。 五 叮咣,叮咣,叮咣。我一下一下地敲打那扇把我们与外界分隔开来的门,但是它却没有任何松动的迹象。 哦,我想起来了,最初在这里的日子,一切都那么美好——家里虽不是很宽敞,但至少没有这么挤、这么乱;空气虽然不是很清新,但至少没有现在这样令人窒息的酒气;我们虽然不像杰克和露丝那样年轻漂亮,但至少不是现在这样的干巴老头和半老徐娘…… 敲,敲,敲,敲得我心烦死了。突然,Rose说。 NND,不把门敲开,我们怎么出去?!我下意识地狠狠凿了下去。 门,开了。 六 我没有理会Rose的阻止,迫不及待地跑到外面。 有……花香吗?她小心翼翼地问我。 我用力吸气,一股强烈的凉意冲入了我的鼻腔,于是我猛地打了个喷嚏。好像什么也闻不到——不,又好像有很多气味,各种各样的气味都混在一起:有太阳的味道、雨滴的味道、树叶的味道、昆虫的味道、美酒的味道……还有花香!对,有花香! ——慢着!什么味道都没有,我什么都闻不到!可是,不应该是这样的!很黑,又黑又冷,什么都看不到闻不到——却又好像什么都有,这是何等可怕的一个世界,我却又曾经那么向往它! 我,还是回去吧。 七 一股奇怪的味道让我从梦中醒来,随即我狠狠打了一个喷嚏。XO、鱼子酱加摇头丸,应该是这样的。 叩、叩、叩。这时候,有人敲门。 我懒散地爬起来,把门打开。门口站着一个女子,一袭像斗篷一样的黑衣,松松的披散的长发,一双妖媚可以摄人魂魄的双眼,性感血样的红唇——简单说来,她带给我的恐惧感远远超过了肉体的欲望。 我姓癌,癌症的癌,前天搬过来的。她轻描淡写地自我介绍道。 我立即意识到,眼前这位妖艳的女子是一正儿八经的狠角儿。她只需要轻轻一碰,就可以让我们痛不欲生,轻而易举地把我们变成她的仆人。——不单单是我们,甚至包括我们那位所谓的“主人”。 你来做什么。Rose谨慎地说道。 我只是想来看看,你们想在这个地方做些什么。原来,你们和我一样,同样天天喝着污水,吃着垃圾,同样的无所事事,同样的苟且偷生。她依然十分平静。 你为什么会在这儿?我问道。 我是一个惩罚,如果想知道为什么,就问问你们的主人吧。她骤然间抬起头来,双眼射出的光芒令我愈发恐惧。 …… 唉。其实,谁都有追求自由的权利,享受鸟叫和花香的权利。她摇摇头,转身走了。也许,她并没有加害我们的意思。 这时候我才发现,我和Rose已经瘫坐到了地上。 八 这是什么?怎么突然会有水的? 大水慢慢涨了起来。我和Rose,我的老婆,紧紧抱在了一起。 我们很久没有这样抱在一起了。她闭上眼睛,微笑着说道。 是呵,如果当年的杰克和露丝能一起葬身海底的话,也很美。 尾声 当天,警察在一栋豪宅中发现了一具男尸。据悉,该男子系一有名富商,由于生活靡废而患上癌症,终因不堪病痛的折磨而服毒自杀。 法医解剖的时候,在这具男尸的胃中发现了两条死掉的寄生虫。至于它们是被该男子所服的敌敌畏毒死的,还是由于寄生的母体死亡而死亡的,那就不得而知了。总之,在该富商死后,那个敌敌畏厂家改行做了胃药,生意还贼红火。 后记 这是我第一次尝试把话剧改写成小说,在此首先感谢朱甲君给我这个机会,让我能够把这一部才华横溢的作品按照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胃虫》我看过一次公演(2005年8月8日大学生戏剧节),然后来来回回地又将本子看了十来遍。而《胃虫》的思想精髓,却好似云雾中的宫殿一样,朦朦胧胧却又好似不可及。不过经过三个月的沉淀与构思,这篇小说终于出炉了。“一百个读者的心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我不敢奢求我的哈姆雷特与原剧本中的哈姆雷特一致——所幸,它至少是属于我的哈姆雷特。 附带说一句,我所改写的《胃虫》剧本乃是2005年8月8日大学生戏剧节公演的版本,较之网上所流传的第一版详写了癌出现的一章。
游民稗史(15)
第15篇 早晨,我从睡梦中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全身是赤裸的,昨晚的所有事情霎时便一股脑儿地浮现在我的大脑中。我望望四周,没有路清盈的身影。我叹口气,她走了,走得那么急。 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在叠被子的时候发现床单上多了一小滩暗红色的东西——我开始意识到,这一次,我真犯错误了,而且这错误还不小。 叠好被子以后,我在写字台上发现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行英文:“Bye.——路清盈。” 这和第一次她给我的纸条一样,一行英文,一行署名,还是那么简短。我将纸条捏在手里,越捏越紧。我清楚,这个“Bye”恐怕可以翻译成“永别”。 我慢慢坐到了凳子上,心中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还是去熬碗小米粥喝吧,突然我又想起了几天前那碗熬过了的小米粥——见鬼,我是不是爱上她了? 翌日,我终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是时候和山西说再见了,我对自己说。再见了山西,再见了太原,再见了汾酒,再见了于娜、老狗,还有,你…… 慢慢地天色暗了下来,窗外再也看不到什么景色了,我也开始愈发无聊起来。说来也怪,这时候那个女子的脸庞再次浮现在我的大脑中——我想,这次南下我也许真会后悔的。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便从书包里掏出来前天喝剩下的那一瓶汾酒,向餐车走去。 餐车上没有过油肉,我便胡乱点了几个菜。看来,我真的是要和过油肉告别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酒喝得差不多了,菜也吃完了,我便摇摇晃晃的蹒回了座位。我一下子瘫倒了座位上,闭上眼睛,耳边充斥着车轮碰撞铁轨发出的声音,还有酒精带给我的蜂鸣。 “离家的孩子流浪在外边,没有那好衣裳也没有好烟,好不容易找份工作辛勤把活干,心里头淌着泪脸上流着汗……”不知什么时候,一阵歌声响起,将我拖离了周公的世界。 我费力地睁开眼睛,看到车厢门口站着三四个拄着铁拐杖的残疾人。 “大爷大婶大哥大姐,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希望您能伸出您的援助之手,救济一下我们这几个残疾人兄弟吧。”领头的一个人说道。 说完后,他们一边唱,一边向前走着收钱。其实说白了,这就是文明的抢劫——如果你不给钱,他们可以用铁拐杖狠狠地捅你,但你又不好意思去打一个残疾人。 几个人走到我的跟前,停了下来。我抬起头费力地瞪着他们那个领头的,同时夸张地喘着粗气,一边暗暗地将手中的酒瓶捏了捏。 领头的那个看了看我,一句话没说,继续向前走去。 我扭过头去看着他们的背影,嘴里嘟囔道:“乃球戈兰。” “亲爱的旅客朋友们,本车的终点站——广州站到了,请准备下车,我们下次旅行再见。”这句话标志着我这30多个小时的旅行终于结束了。 走出出站口,我站定了开始打量这个陌生的城市。我的心情非常复杂,又开始后悔自己这个决定做得过于草率了——我没有在此作任何的安排就贸然离开了太原,到了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儿,应该干些什么。这一张张陌生的脸孔……我开始不知所措了。 突然,我怔住了。在海一般的人群中,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1.65到1.67的身高,匀称的体态,飞瀑一般的长发在风中飘扬,还是没有化妆。 她微微一笑,显得妩媚而并不妖娆。我的三魂七魄早已各奔东西,像着了魔一样走到了她的跟前。我咬咬嘴唇,一把将她揽入了怀中。 时间像凝固了一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路清盈费力地从我的怀中挤出来,天真地看着我。 “怎么,风把沙子吹到眼睛里了吗?”她习惯性地歪歪头,对我说。我这时候才发现,有几点不争气的东西不知是什么时候从我的脸颊上爬了下来。 “不,”我说,“这是喜悦的泪水。” …… “你记不记得我曾经说过,我是个游民,就像鼠标一样会在中国的地图上到处漂游?” “那……我就当鼠标垫好了。” (完) 后记 这篇两万余字的小说,我断断续续地写了半年之久。一方面是由于学业,另一方面还由于我毕竟是个程序员,要把更多的时间给代码,因而有的时候没有时间来关注这篇小说的发展。有很多的朋友在期待着这篇小说的结尾,而李马花了这么长时间才让大家遂愿,所以在此向大家说一声抱歉。 小说毕竟不是现实生活,这篇小说当然也不能避免地落入了俗套。其中的一些东西不免有些理想化——最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结局了:可以说如果换我做路清盈本人,那么我是不可能提前李马一天来到广州的,那个简单的“Bye”也当然就是永别。为了弥补这些缺憾,使得小说更像现实,我采用了口语、方言甚至粗口,希望大家读起来能够觉得自然。 我以为小说的后记不宜太多,因为我所希望表达的东西都在小说本身中了,在后记中将它们点明反而无甚意义了就。 李马 2004年12月17日于三晋龙城
游民稗史(14)
第14篇 上午的时候把一切都办妥了:火车票、手机销号、食品采购——可以说是只欠东风了。下午闲来无事,就去买了两瓶汾酒——想来以后喝汾酒的机会就不会像在太原一样这么多了。 一个人喝酒和许多人喝酒不一样:许多人凑在一起喝酒,随着聊天说笑酒劲也就慢慢被冲淡,所以不容易醉;然而一个人喝酒是闷着头喝,再加上一般独酌自饮者都多少有些心事,因而也就醉得快。其实真正爱酒之人早已通晓酒不能消愁的这个道理——酒于他们也就更加趋向于一种消遣、一种爱好,而不是发泄工具,于我亦是此理。不多时,半瓶汾酒下肚,眼前便已有些迷乱了。 回想起来这些日子所发生的事情,不由得感慨万千,嘴里胡乱吟道: 手上酒半瓶, 心中念清盈。 若问为何故, 只因一段情。 这个时候外面有人敲门,我晃晃悠悠站起来,向大门走去,自言自语道:“有……俗客来否?” 打开门来,却是路清盈。我一个激灵,酒也醒了半截。 “你?” “怎么,不欢迎我吗?”她微笑着,用狡黠的大眼睛看着我,我心里七上八下。 “呃……请进。”我将她让进来,把门关上,心里开始嘀咕:她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住? “我知道你要走了,所以向于娜妹妹打听了你的地址——还好你没走。”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一样。 “请,里面坐吧。”我带着她向里走,由于刚刚酒的原因,我晃了两晃险些摔倒。她扶住了我。 “你……喝酒了?” 我没有回答,将她领进了我的屋子。 路清盈一眼瞅见了我写字台上的火车票,便拿起来放在手里端详着。“后天走?”她问道。 我点了点头,拿起剩下的半瓶酒,打开盖子。 “酒多伤身,你不知道么?——我记得我跟你说过呀。”她伸手去抢我手上的酒瓶,我背过手去将它藏到身后。 “以后可能没机会喝这酒了。”我说。 她咬咬嘴唇,说道:“那——我陪你喝,你少喝点。” 我想起了昨天的于娜,不过还是递给了路清盈一个口杯。 半杯酒下肚,路清盈的小脸儿已经涨红了。 “哎……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来找你?” “如果是你自己想告诉我,为什么还要在乎这种形式——直接告诉我不完了?”我哼哼一笑。 她迟疑了一下,动了动嘴唇,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不过还是下定了决心,说道:“你那天说,你喜欢……贤妻良母型的,是真的这样,还是为了……气于娜妹妹?”虽然喝了酒,不过我还是注意到了,那天我说的是我喜欢她这样贤妻良母型的,而她一转述却将某几个词省略掉了。 “我要是想气于娜,怎么气都行——干吗还非要这么气?”我没有正面回答她。 她的表情突然变得很复杂,好像是要哭出来一样,老实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路清盈这个样子。 “你太贤妻良母了,而我的生活需要的是新鲜和刺激。”她一字一句地说道。 “什么意思?”我被她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第一个男朋友,也就是唯一一个男朋友跟我分手时候说的话。”她咬住嘴唇,看得出她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我也大概猜到了,那天我说过了“我就喜欢你这样的贤妻良母”后她为什么会发呆——我触到了她最敏感的一根神经。 “哦。”我喝了一口酒简要回答道,因为我知道她一定还没有说完。 路清盈喝了一大口酒,继续说道:“我和他是大一的时候好上的,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很快乐,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孩子。”她虽然已然微醉,但是由于情绪激动,所以说话仍然十分流利。 我喝了口酒,点了点头,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过了几个月,他突然向我提出了……”说到这里,她迟疑了一下,“……那种要求。” “性。”我补充道。 “是的……”她脸一红,继续说道:“我没有同意,他就……和我分手了,还说了那些话。”然后仰起头来,一口气将口杯中的酒喝完。 她沉默片刻,又自言自语道:“贤妻良母,真的这么惹人讨厌吗?——从那以后,我再没有恋爱过。”这时她又将酒杯举起,发现已经没有了,便对我说:“酒。” 我站起身,走到她身边,一把夺过她的口杯说:“你已经醉了,不能再喝了。” “我没有醉,没有醉!”她不住地摇着头,两只手敲打着我。我任她敲打,只是慢慢抚摸着她的头发。慢慢地,她不再打我,而是紧紧地抱着我,将头贴在我的身上啜泣着。 过了一会儿,路清盈平静了下来,我拍拍她的后背,说:“好了好了,不哭了啊。”她却没有反应。我赶忙扶起她的头,发现她已经——可以说是不省人事了。 她醉了,我就和对待大弱一样,把她抱到我的床上,然后回过头去坐在座位上独酌自饮。 在我喝完赖在瓶底那点汾酒的时候,突然,一对纤细的手臂从我的身后伸出来,锁住我的脖子。然后,一个柔软的身体靠在我的后背上,丝般柔顺的长发像风一样拂过我的面颊。酒气从我耳边的那张嘴里有节奏地喷出来,我触觉不太敏感的后背也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有节奏的起伏,软软地应和着那耳边呼吸的节拍。 为酒精所迷乱的我,第二次把路清盈抱到了我的床上。
游民稗史(13)
第13篇 “您好,马上就要开车了,您请上车吧。”乘务员对大弱说。 大弱回过头去,应道:“马上。”然后又转过来对我说:“看啊,我可真要走了。” 我笑笑,狠狠拍拍大弱的胳膊,说:“走吧你,在石家庄混,有我罩着你,不用怕。” 大弱突然沉下脸,轻轻说道:“来,兄弟,拥抱一个。我可真走了。” 我便和他拥抱了一下,拍了拍他的后背。突然,这个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竟哭出了声。 我忙放开他,不解地看着他,说:“瞅你那点出息,男儿有泪……” “——放屁!”他打断我的话,又笑了出来:“男人哭吧不是罪!” 望着远去的大巴,我的心里竟然也酸溜溜的。 我想,是时候该了断一下我的事情了。于是我掏出手机,算了算时间,搭上公车向公司驶去。 走进熟悉的楼道,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路清盈靠在墙边的样子,于是向律师事务所探了探头,发现她不在。我有些失望,回过头,看到了一脸惊愕的老狗。 “小马哥?——你咋地又回来了?” 我微微一笑:“我找于娜。” 老狗很快明白了一切,冲进办公室,把于娜拉了出来。于娜看到是我,脸上立即表现出惊喜的表情,但随即又冷淡了下来。 “是你?” “下班了吗?”我没有回答她。 “干吗?” “请你吃顿饭,和你聊聊。” “有这个必要吗?” “你不领情就算了,也许以后就没这个机会了。”我扭过头做出要走状。 “等等!”于娜叫住我。 一家饭馆。 “我后来看了小路姐姐的报纸,知道这是一场误会,不过已经晚了。”于娜低下头去,玩弄着卫生筷。 “先生小姐要点什么?”服务员走过来说。 我看了看沉默的于娜,便胡乱点了几个菜,然后把菜单递给服务员。 “过油肉,你没有点哦。”于娜突然抬起头来对服务员说。 “也是哈,在山西的最后一顿过油肉了可能——写上吧。”我说。 “陪我喝点酒,好吗?”于娜看着我的眼睛,我糊里糊涂地竟然答应了,这丫头点了一瓶杏花村。 慢慢地,酒精的力量使于娜打开了话匣子,我才得以得知了以前所不知道的很多事情。她在大一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注意我了,而我这个时候是大三,名主有花,和关雪打得火热,所以于娜的心思我无从得知。她毕业的时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听说了我已经和关雪分手,便想尽办法进入了我所在的公司,成为了我的同事,开始了她与我的感情纠葛。 “酒呢?怎么……没有了?”于娜喝醉了,说话已然开始语无伦次。 “喝完了——我送你回家吧。”我说。 “不对!你怎么没醉……你不是不会喝……啊,你骗我,一直骗我!呵哈哈!”于娜抓住我的手,用迷乱的眼神看着我。 我站起身来结了帐,然后扶着已经站立不稳的于娜,搭上了去她家的那一趟公车。 在车上,于娜把头靠在我的胸口上,用手搂住我的脖子,迷迷糊糊地反复说着几句我听不清楚的含糊话语。 ——“李马,扶住这个站牌。” ——“如果你没喝多,那该有多好……” 不久之前的那几幕在酒精的作用下又强行攻占我的大脑,见鬼。 “于娜,我对不起你。”我轻轻地对于娜说。她似乎听见了一样,手动了一动,将我搂得更紧。 不多时,车到站了。 “于娜,下车了。”我费劲地将她拽起来下了车,发现她已经软成了一滩泥一样——就和昨天晚上的大弱一样。 我咬了咬嘴唇,把她背了起来,向她家的方向走过去。 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感觉到了脑后粗重的呼吸。也许她醒了,我想。 “马上就到你家了,坚持一下再。”我说。 突然,有两片冰凉而又潮湿的东西贴上了我的颈后。 将于娜背上了楼,给我开门的于娜室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于娜,很奇怪的目光。那潜台词大概是:“你没对她做什么吧?” 我努了努力,给了她一个尽可能正直的微笑。 从于娜家出来,刮起了风。初夏的小风仍然带着些许凉意,使我的酒意迅速再次发作,寥寥的街道上响起了我走调的歌声: “明天你要嫁给俺啦~~~”
游民稗史(12)
第12篇 “老板,我要辞职。”这天,我将写好的辞职报告交给老板。 “咋地,在这儿干,不好么?”老板惊奇地抬起头来看我。 “不是,我——广州有个同学要创业,我想去帮个忙凑个手。”我不得不撒了个谎。现在我的处境有些尴尬,所以我想到了离开这里南下,反正我在这里暂时还没有什么牵挂——也许等到有牵挂的时候就晚了。这时候我下意识回头看了看于娜,发现她也在瞪着我。我恶作剧地对她笑了笑,然后扭过头去。 “行咯,那——你到那儿好好干吧。”老板说,一脸的无奈。 我走出门外,看到了路清盈。 “你看,这是今天的报纸,你把这个给于娜看……”她递给我了一张今天的《太原日报》。 我接过来,在那个通常用来刊登一些记者自我意淫文章的社会新闻版块发现了一条消息,名字是《一人重伤街头,原是抢劫惯犯》。我对她笑笑,说:“我,已经辞职了。” “你要离开于娜,你真的不喜欢她吗?” 我沉默片刻,对她说:“要说喜欢,我倒是更喜欢你,因为你是个贤妻良母型的,我就喜欢这样的。” 不知为何,路清盈呆呆地看着我,说不出话来。我将报纸塞到她手里,然后转过身去。还没走出两步,于娜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嘿,李马,你要去广州,路姐姐也应该是和你一起去吧?” 我回过头,轻轻而又认真地对于娜说:“丫头,我记得以前问过你一个问题:你知道你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男朋友吗?活泼没有错,但你更要做一个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女孩,就像你路姐姐一样——吃醋可不是通情达理,更不是善解人意。” 于娜被捅到了伤心处,眼圈一红,捂着脸跑开了。我再看路清盈,她还是呆呆地看着我。 “走了,你也保重。”我对她尽量绅士地笑笑,走开了。 坐在公车上,我开始胡思乱想。 于娜的确太幼稚了;关雪挺合适我,不过她已经是别人的老婆了,而且还经受不起两地恋情;至于路清盈,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我倒是认为她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和关雪一样善解人意,而且比关雪更加通情达理。突然我觉得自己好像“革了命”的阿Q一样,竟然开始觉得女人已经任由自己挑选了。于是不由得自嘲地笑笑,摇了摇头。 “大哥哥,你一个人在傻笑什么呀?”这时候,坐在旁边的一个只有六七岁的小丫头好奇地问我。 回到家,发现乱糟糟地成了一团。“小偷?”这是我的第一反应。然后我冲了进去,发现大弱正在收拾东西。 “我操,你他妈的愚公移山呢?”我松了口气,骂道。 “我操?你他妈的回来这么早,又装醉旷工了?”大弱回敬道,“——老子辞职了,后天走。” “你也辞职了?”我说。 “对了,”大弱停下手头的活儿,站起来问我:“你知道我要去哪儿么?” 我摇摇头,说:“不知道——不过你小子去哪儿都会给中国人民造成负担。” “别贫了,告诉你:石家庄!老子有个同学在那边创业,我过去帮忙去。”这时候我心里一动,想起了刚编不久的那个瞎话,这忒巧了也。 大弱看看我,接着说:“明天下午,坐汽车走。” “你二呀你,干吗不上午走?”我说。 “今天晚上跟你一醉方休,明天上午睡觉,下午走。”大弱看着我笑笑。这时候,我心里突然一阵酸。 “俺们那旮都是东北‘淫’么!”他接着说。 这天晚上我们喝了两瓶酒,大弱一瓶我一瓶。他真喝多了,哇哇吐个没完——这也是我们喝酒的历史上他第一次喝吐。在扶大弱上床的过程中,我想起了路清盈——我喝醉那天她也一定是这么扶我的。 我摇摇晃晃地爬上了我的床,酒精给我带来的浑身燥热以及精神上的兴奋感让我无法入睡。